读后感
李欧凡在《美国的“中国城”》中,以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人来倾说了自己 对祖国,对家乡的 深深思念,他把这种情愁毫无保留地寄托在唐人街。读了他的文章之后,使我更能体会 到唐人街这么受欢 迎的原因。 在文章中字字流露着作者的思乡之感,即使纽约的唐人街开始时给他的印象非 常差,甚至让他感 到恐惧,也不能阻止他去唐人街。慢慢地,他爱上了纽约的中国城,因为它有“中国” 味,往往使他有一 种说不出的亲切感,由此可见,作者心中的思乡之情远远超胜于现实的恐惧。“唐人街 在我生活的边缘, 然而也往往会成为我心灵的重镇”我想这个重镇之所以重是作者可以把他的思乡之情寄 托的唯一之地吧! 虽然中国城的环境比较地恶劣,但作者这个有心人还能从不少小的方面反现它的美。比 如一个商店,一个 餐馆,一个微笑,一种语言,一碗例汤,一份人情,这无不在治疗着作者的思乡病。作 者还把唐人街比喻 成他每月朝圣的新“麦加”。“麦加”对于伊斯兰教徒来说是无比神圣,意义重大的, 可见唐人街在作者 心目中也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作者说自己是一个影迷,中国电影对于他来说也显得特别 有亲切感,所以他 说“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求一“醉”,来满足自己思乡的需求。从这些,我感受到作者 的思乡之情是那么 的深,那么的真。 作者也看透了土生土长美籍华人心理上的需要,他们在美国白人的眼里是黄面 孔的华人,在华人 的眼里又与美国人无异。他们就象没有家一样,美国人和华人都没有认同他们。这倒也 是的,我本来挺羡 慕他们有一口流利的英语,可是现在看来他们也是左右为难的。因此,他们在进行各种 形式的活动来争取 唐人街的认同。唐人街对于作者与ABC来说是截然不同的,作者在思乡,ABC在追求认 同。在文中,作者也 提到了两个观点不同的Frank chin,作者喜欢那个愤怒的,不愿屈服白人的Frank chin 。这也透露了作者 从他身上发现到中国味。作者以“我发现自己对于美国的”中国城”的感情更深了,外 国人越把它视为罪 恶之源,我越想把它作为心目中的圣地”这句话作结尾,明显地,作者强调了中国城在 他心目中的不可取 代的地位,因为它比任何东西都能满足他思乡的需求。 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家,这是无可否认的,离开了自己的家,身在异地时,思乡之 情就会油然而生,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的思乡之情表露无畏。